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部门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2
第四部分 附件 14
第五部分 附表 4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45
二、收入决算表 45
三、支出决算表 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4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5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5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5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5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旺苍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本辖区内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旺苍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复查审理本院一审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后的申诉和再审案件。
3、依法审判由检察机关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案件。
4、依法行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负责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工作,分类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和司法行政人员,领导本院群团工作。
8、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9、管理本院有关费用和物资装备。
10、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1、承办其它应由旺苍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旺苍县人民法院部门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为旺苍县人民法院。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049.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2.83万元,增长17.4%。主要变动原因是大案要案审理及执行导致经费需求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9.56万元,占76.7%;其他收入710.04万元,占23.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00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0.21万元,占77.3%;项目支出740.92万元,占22.7%。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39.5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6.43万元,增长15.6%,变动原因是大案要案审理及执行导致经费需求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0.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3%。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7.11万元,增长14.7%。主要变动原因是大案要案审理及执行导致经费需求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0.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061.53万元,占8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04万元,占4.3%;卫生健康支出50.61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108.06万元,占4.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20.24万元,完成预算99.2%。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20.6万元,完成预算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及个税等费用未及时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6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支出决算为49.53万元,完成预算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费用支付失败退回未及时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30.74万元,完成预算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费用支付超过票面金额待收回。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0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0.61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8.0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9.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3.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8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33万元,完成预算81%,较上年度减少5.6万元,下降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万元,占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3万元,占11.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较2022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2年度相比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7辆、载客汽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案件执行、乡村振兴等行政事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3万元,完成预算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5.6万元,下降6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活动接待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3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3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法院到我院刑事案件开庭,接待参与诉讼的法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值庭法警、检察官以及被告人开支接待费2.3万元,接待外地法院到我县执行案件开支0.81万元;接待其他公务活动开支0.2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旺苍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5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132.3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日常一般性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旺苍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23万元。主要用于业务用办案设备及专用设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旺苍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4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案件审执及辅助业务经费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以及资本资产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旺苍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旺苍县人民法院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42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我院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对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展开了绩效自评,以绩效评价实时跟踪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纠正项目资金使用偏差,保障预算执行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效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项):反应用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支出。
5.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人民法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人民法院用于未单独设立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指人民法院开展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相关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旺苍县人民法院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旺苍县人民法院设有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民庭、刑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管办、法警队、执行局9个内设机构,以及嘉川法庭、东河法庭、普济法庭、木门法庭4个派出人民法庭。
(二)机构职能。
旺苍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本辖区内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旺苍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复查审理本院一审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后的申诉和再审案件。
3.依法审判由检察机关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案件。
4.依法行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负责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工作,分类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和司法行政人员,领导本院群团工作。
8.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9.管理本院有关费用和物资装备。
10.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1.承办其它应由旺苍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旺苍县人民法院核定总编制83名,其中政法编制83名。2023年年末在职编制内实有人员总数73人,其中政法编制人员70人,机关工勤编制人员3人,退休人员37人。2023年公开招考新进3人,正常退休5人,调离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旺苍县人民法院2023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计1704.2万元,决算报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计2339.56万元。
(二)支出情况。
旺苍县人民法院2023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计1704.2万元,决算报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计2320.24万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
旺苍县人民法院2023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19.32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1)全年审理案件履职效果。年初设定目标为案件审理数大于等于3000件,2023年实际完成目标为3647件,该项指标得5分。
(2)全年执行案件履职效果。年初设定目标为案件执行数大于等于1000件,2023年实际完成目标为1420件,该项指标得5分。
(3)全年案件审理时限履职效果。年初设定目标为全院诉讼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小于等于90天,2023年实际完成目标为80天,该项指标得5分。
2.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质量。我院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的较为科学与准确。该项指标得分=(1-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0.37)×100%×4+(1-资产配置预算偏离度0)×100%×2+(1-政府采购预算偏离度-0.31)×100%×2=7.14分。
(2)单位收入统筹。关于统筹自有收入程度,因为我院无自有收入,故不涉及此项指标。该项指标得4分。
(3)支出执行进度。我院1至6月、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该项指标得分=(1至6月预算执行数881.51万元÷(部门预算数2339.56万元×50%)×2)+(1-1至6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0.8-1至6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0.2)+(1至10月预算执行数1522.14万元÷(部门预算数2339.56万元×83.33%)×2)+(1-1至10月支出预警金额占比×0.8-1至10月支出违规金额占比×0.2)=5.08分。
(4)预算年终结余。2023年度我院整体年终预算结余19.32万元,该项指标得分=(1-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0.82%)×100%×2=1.98分。
(5)严控一般性支出。2023年我院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年初预算较上年实现压减0.8%得1分,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较上年每压减10%得3分。
3.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制度。我院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并得到得到落实,得4分。
(2)财务岗位设置。我院合理设置了财务工作岗位,明确哦了各岗位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得2分。
(3)资金使用规范进行绩效分析。部门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未发现违规使用资金的现象,得3分。
4.资产管理。
(1)人均资产变化率。我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13.76%,大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为3.13%*1.4,得0.3分;小于同期市级财政收入增长率为6.9%*2,得0.6分,该项指标得0.9分。
(2)资产利用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平均值为16.57%;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49.2%,我单位办公家具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55.32%,大于16.57%,得1.5分;我单位设备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为45.72%,大于0.8*49.2%,得0.9分,该项指标得2.4分。
(3)资产盘活率进行绩效分析。我单位两年均无闲置资产,该项指标得3分。
5.采购管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我单位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该项指标得3分。
(2)采购执行率进行绩效分析。该项指标得分=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110.2261万元÷(当年政府采购总预算数160.7万元-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0.5098万元)×100%×3=2.06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总数1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873.09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6.6%,其中:无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该项指标得分=4-部门未履行事前评估程序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0÷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100%×4=4分。
(2)目标设置。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该项指标得分=4-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不相匹配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0÷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100%×4=4分。
(3)项目入库。部门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该项指标得分=4-规定时间未入财政库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0÷最终安排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6×100%×4=4分。
2.项目执行。
(1)资金执行同向。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该项指标得分=4-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不相符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0÷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6×100%×4=4分。
(2)项目调整。当年度无需要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项目,该项指标得4分。
(3)执行结果进行绩效分析。当年度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无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该项指标得分=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项目数量10÷部门预算项目总数10×100%×4=4分。
3.目标实现。
(1)目标完成。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较好,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10÷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100%×4=4分。
(2)目标偏离。10个部门预算项目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均保持在30%内,该项指标得4分。
(3)实现效果。部门预算项目效益指标实施效果较好,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10÷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10×100%×3=3分。
(三)专项预算项目自评说明。
我院专项预算项目仅涉及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我院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行装处广元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已于2024年3月对2023年度下达的中央及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完成了绩效自评工作。
(四)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我院2023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对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我院已自行组织完成了绩效自评。
(五)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情况。
已各部门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将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考评机制提升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在以后年度目标设置中,更多的参考了法院核心工作的考核事宜,让绩效目标更具说服力、执行力。
2.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整改反馈情况。
加强部门绩效管理,并及时将绩效管理及评价结果反馈给各评价部门,督促积极整改、完善存在问题,并作为下年预算申报的参考依据。落实绩效结果问题整改,并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促进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绩效自评相关文件要求,我院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对部门整体支出和相关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绩效评价实时跟踪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纠正项目资金使用偏差,保障预算执行力度,优化资金使用效率。通过本次自评,我院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3.42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难以用指标量化,不具有项目实体;二是绩效评价工作近年来要求逐渐提高,任务加重、专业性更强,而对应培训较少,经办人员在理解文件等学习资料上存在偏差,工作过程中闭门造车,交流较少,质量不高;三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我单位在部门预算编制时,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研判,无法准确预测项目资金需求,不利于财政预算资金的有效使用。
(三)改进建议。
1.绩效评价是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优化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2.另一方面是加强预算控制力,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遵守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认真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合理安排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强化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增强预算约束力与控制力。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本部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涉密不公开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